據新華社電 臺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依泄密等罪嫌,一審判處臺灣檢察機關負責人黃世桃園二手餐飲設備銘應執行1年2個月徒刑。黃世銘表示將辭職。
  黃世銘被控在民進黨籍民意代表柯建銘與SD記憶卡台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所涉司法“關說案”於去年9月5日偵結前,兩度將案情報告台當局領導人馬英九。臺北地檢署辦案檢察官認為,黃憑一己認定的報告,恐使民眾產生馬英九“干預司法”的錯認。去年11月,黃世銘遭臺北地檢署依刑法泄密等罪起訴,成為臺灣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機關負責人。  (原標題:臺灣檢察機關負責人一審被判有罪將辭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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