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晨報記者 言 瑩
  顧曼是思妍麗10多年的老會員,基本上每2周就會去做臉。作為一名忠實的會員,她一直堅信這裡的美容服務值得信賴,但12月9日在這裡的遭遇,徹底顛覆了她對這家美容機構10多年的信任。她在做臉時發現異樣,更讓她感到不可思議的是,美容師給她用的是一款過期的產品。
  對此,思妍麗向顧曼解釋,過期產品是實習生練習所用,因疏忽拿錯了。
  “這樣的解釋太輕描淡寫了,沒有解釋過期產品為何不報廢?也沒有說清這究竟是偶然還是經常性使用?”顧曼向晨報熱線和大申網“申訴台”反映。
  保質期被便簽貼住
  12月9日下午,顧曼和往常一樣,躺在思妍麗八佰伴店內的美容床上,做價值1380元的“絲綢之路亮澤護理”項目,它的功效是保濕、去皺。做到去角質這一步時,美容師往她臉上塗抹了去角質膏,顧曼當時覺得有異樣,問美容師:“你有沒有覺得很臭啊?”美容師回答:“沒有啊,我還挺喜歡這個味道的。”
  顧曼提出,想看一看去角質膏的成分。美容師把剛纔使用的去角質膏遞給她。一支白色的大軟管,背面貼著一張中文說明:雅詩敦植物深層去角質膏,原產國法國,凈含量250ML以及成分等等。不過,中文說明上貼著的一張便簽遮擋了些許文字。便簽上用圓珠筆寫著“2013.11.29院用”。
  “2013.11.29院用的意思是11月29日開始在美容院里使用。”美容師解釋。顧曼好奇,撕開了這張便簽,露出了“限期使用日期:2013年6月1日”的字樣。
  顧曼幾乎是從床上跳起來的,“這東西都過期半年了!”美容師也很詫異,一邊幫顧曼洗掉臉上的膏體,一邊道歉:“對不起,對不起,我們拿錯了。”聞訊趕來的經理也解釋說,是工作疏忽,過期產品搞錯了。
  顧曼很生氣,死死拽著這支過期近半年的去角質膏,連會員卡都沒拿,奪門而出。
  記者致電總部採訪無回覆
  “我是思妍麗10多年的老會員,以前從來沒有懷疑過他們的服務。經過這件事,我很疑惑,到底有多少過期的產品用在了會員的身上?”此時,顧曼在思妍麗還有約1.9萬元的卡內現金餘額。因為這次不愉快的經歷,顧曼向思妍麗總部投訴,要求對方道歉、退款並賠償1萬元。“賠了錢我捐給慈善,但思妍麗要反省。”
  之後,思妍麗總部致電顧曼道歉,稱系員工失誤,過期產品是給實習生練習時使用的,是美容師拿錯了實習生的東西用在了顧曼臉上。雙方最後一次溝通中,思妍麗表示,願意將顧曼的卡內餘額全部退款,贈送5000元的綜合卡,並簽一份處理協議。
  12月24日,記者看到了顧曼手中那支過期產品,該產品幾乎是滿的。顧曼說至今沒有收到思妍麗的書面道歉。她再次來到八佰伴店處理退款事宜時,工作人員向其致歉,並表示過期產品是給實習生使用的,是美容師拿錯了,為此已經批評過這名美容師。
  而顧曼堅持認為是思妍麗內部管理混亂,“竟然會在店里出現過期產品,難道不應該報廢嗎?給實習生使用,實習生的臉就不是臉了?”對此,工作人員並沒有作出詳細解釋。
  日前,記者就此事致電思妍麗總部進行採訪,但截至發稿,沒有得到對方回覆。
  對此,上海震旦律師事務所律師鄭祺說,按照消保法,美容院使用過期產品,屬於欺詐行為,應該就這一次的服務退一賠一。至於其他賠償要有依據,例如消費者使用該過期產品後是否造成了傷害,應根據傷害的程度進行賠償,比如去醫院的治療費、誤工費等等。
  (原標題:思妍麗用過期產品給顧客做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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